近期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水产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5类食品423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9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(见附件)。
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好时代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二、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销售的、标称日照盛海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干裙带菜,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三、安徽築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(合肥)销售的希鲮鱼刺身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四、六安市金安区恩典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、标称蚌埠市希罗风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,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 1.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.docx
2.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3.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4.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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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 淀粉 制品 炒货 抽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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